1、项目编号:JSJ
2、项目名称:霍山县大河厂至张店公路工程监理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20000.00元
6、最高限价:420000.00元
7、采购需求:霍山县大河厂至张店公路工程路线全长约11公里,双向两车道,公路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本项目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总投资约3200万元。本项目为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费用约42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100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限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已注册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运输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3、响应文件所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人员。供应商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磋商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时间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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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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