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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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估算总价(万元) |
最高含税限价(万元)/最高折扣率(%) |
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项目单位 |
服务地点 |
成交(入围)数量 |
|
1 |
CY0925SSNF20-001 |
设计一分公司 |
1 |
上海市南供电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智慧后勤服务数字化管控辅助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智慧后勤服务数字化管控辅助运营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35.0000 |
235.0000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数字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供电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上海市 |
1 |
|
2 |
CY0925SSNF20-002 |
工程公司 |
1 |
工程公司顶管机租赁服务 |
顶管机租赁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50.0000 |
50.0000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3 |
CY0925SSNF20-003 |
办公室 |
1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子公司2026年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框架服务 |
房屋维修项目设计框架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70.0000 |
/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 |
|
4 |
CY0925SSNF20-003 |
办公室 |
2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子公司2026年生产辅助技改大修设计框架服务 |
生产辅助技改大修设计框架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70.0000 |
/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设置设计专项资质等级)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相关设计业绩不少于1 项。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 |
|
5 |
CY0925SSNF20-003 |
办公室 |
3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子公司2026年生产辅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框架服务 |
可行性研究编制框架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2.5000 |
/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可行性研究业绩不少于1 项。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4 |
|
6 |
CY0925SSNF20-003 |
办公室 |
4 |
顾戴路2888号基地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 |
足球场草坪养护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50.0000 |
50.00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7 |
CY0925SSNF20-004 |
办公室(维保1) |
1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食堂视频监控设备维保框架采购-闵行地区 |
2026年度食堂视频监控设备维保框架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5.0000 |
/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安防设备维保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8 |
CY0925SSNF20-004 |
办公室(维保1) |
2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食堂视频监控设备维保框架采购-金山及松江及嘉定及青浦地区 |
2026年度食堂视频监控设备维保框架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5.0000 |
/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安防设备维保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9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1 |
徐汇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3.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0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2 |
闵行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一)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4.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1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3 |
闵行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二)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7.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2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4 |
闵行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三)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38.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3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5 |
闵行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四)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44.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4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6 |
松江地区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7.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5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7 |
青浦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38.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6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8 |
金山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35.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7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9 |
嘉定地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31.0000 |
0.0035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8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10 |
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吊车) |
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吊车)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7.4600 |
0.009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19 |
CY0925SSNF20-005 |
办公室(维保2) |
11 |
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高架作业车及旁路作业车等) |
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高架作业车、旁路作业车等)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77.4300 |
0.009万元/工时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0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1 |
钦江路基地(含虹漕路点)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8.1500 |
18.15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1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2 |
顾戴路2500号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7.6000 |
17.60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2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3 |
顾戴路2888号基地(含七莘路250号点)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92.1400 |
92.14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3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4 |
文翔路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4.5100 |
14.51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4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5 |
华科路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5.0000 |
25.00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5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6 |
嘉新公路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55.0000 |
55.00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6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7 |
亭枫公路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0000 |
20.00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7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8 |
莘西路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1.2300 |
11.23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
28 |
CY0925SSNF20-006 |
办公室(绿化) |
9 |
华腾路基地绿化服务 |
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31.5000 |
31.5000 |
/ |
近5 年,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1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采购内容 |
安全质量要求 |
|
设计/施工/监理 |
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3.1.2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2)应答截止时间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20时至2025年12月22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