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TWNS20 1.25Y.Q天然气锅炉维保。
1.2采购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TSG-11-2020DB141929-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锅炉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与污染物排放受到严格的法规监管。该标准对锅炉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以及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规定,旨在确保锅炉在高效运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和人员安全的潜在威胁。从安全角度来看,法规要求对锅炉的承压部件、安全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的强度和可靠性。在环保方面,标准对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设定了严格的限值。贺西煤矿的WNS201.25-Y.Q燃气锅炉若要满足环保法规要求,就必须通过定期维保来优化燃烧过程,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TWNS20 1.25Y.Q天然气锅炉维保。
2.2服务地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5日17:00至2025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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