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衡维修。
1.2采 购 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太铁货(2017〕326号太原铁路局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局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检定周期为一年,在用的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应申请周期检定,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证”标志后方可使用。太铁货[2024)223号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专用线产权单位的轨道衡、超偏载设备年度检定,根据专用线单位计量设备检定需求,协助专用线单位确保计量设备准确有效,保证货运安全,促进增运上量。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衡维修项目。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轨道衡);
(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完成同类型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协议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我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或我公司暂停、取消供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00至2025年12月18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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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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