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科研项目要求研制一种高标准的绿色环保型矿用液压支架浓缩液,浓缩液产品性能要满足MT/T76-2011标准要求,且要根据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液压支架、水质特点开发出可直接配置的产品,可在现有工艺条件下,直接配置使用,有效提高液压支架的使用寿命且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满足矿山绿色高效需求,助力设备保护与寿命提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一种绿色环保型矿用液压支架浓缩液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2.2服务地点: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乳化液泵站。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研制一种高标准的绿色环保型矿用液压支架浓缩液,浓缩液产品性能要满足MT/T76-2011标准要求。
2.4项目服务期限:6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需拥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聚焦精细化工材料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且供应商须具备支撑实验室开展精细化工材料相关研究的基础条件(需提供场地、设备相关照片为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具有采矿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内需提供类似项目新材料、新工艺研发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不超过两家。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8:00至2025年12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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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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