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机械公司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建设已由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氢能机械公司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提前实施的复函》(石化机械函财计〔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氢能机械公司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PEM电解槽生产线洁净房建设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街485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35.327382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390.5平方米的单层门式轻钢结构洁净度为10万等级的工业生产用房,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项目号为DD25320的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即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均符合投标条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洁净生产用房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与投标标段同类建筑工程(洁净生产用房)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与投标标段同类建筑工程(洁净生产用房)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与投标标段同类建筑工程(洁净生产用房)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06日09时30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1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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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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