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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系统项目询价公告(重新启动)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60,000.00元

最高限价:1,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系统项目 1,460,000.00元 1 详见询价通知书。
最高限价总计:1,46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序号29,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被整合至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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