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5AT1
2.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项目室内质控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见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4.招标范围:拟确定1个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检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5.招标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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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最小包装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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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肿瘤标记质控物 |
水平1 |
各规格 |
1ml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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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 |
各规格 |
1ml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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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3 |
各规格 |
1ml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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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体免疫学和蛋白质控品 |
水平1 |
各规格 |
1ml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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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 |
各规格 |
1ml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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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3 |
各规格 |
1ml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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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凝血质控物 |
水平1 |
各规格 |
1ml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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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 |
各规格 |
1ml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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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3 |
各规格 |
1ml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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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二聚体质控物 |
水平1 |
各规格 |
1ml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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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 |
各规格 |
1ml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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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3 |
各规格 |
1ml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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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列货物必须全部投标,不得缺漏。
6.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7.资金来源:自筹
8.标段划分:不划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经营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如是《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免于经营许可或备案的情形,无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编号),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2.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属于实施“两票制”范围的产品,投标人须执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械〔2017〕49号】等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注:
(1)本项目所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2)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5)近三年(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安徽省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网站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被否决;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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