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公司概况
2.1.1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 500 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8 亿元,具有建筑工程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劳务资质,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测绘乙级资质。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下辖铁路、公路、房建、市政、轨道交通等各类工程项目 100 余个,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西南、华南、华中区域,年施工生产能力达 120 亿元以上,连续数年进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总产值 20 强”。年度钢材、型材、水泥、地材、柴油、混凝土、外加剂、防止水材料、锚具支座、电线电缆、周转材料、劳保安全防护用品、五金材料等各类物资采购金额达 60 亿元以上。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 1 《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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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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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 |
SPT -01 |
m³ |
190657 |
2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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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 |
SPT -0 2 |
m³ |
190657 |
200 |
30 |
2.2.2 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 谈判 方式。
2.2.2 谈判流程:本次年度选商采购谈判服务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区域 在建或新开工项目,投标人首次报价开标后,谈判小组初审各单位资质等谈判响应文件,与各单位分别进行二次谈判,二次谈判后供应商做二次报价,谈判小组做资质等响应文件、二次报价等内容复审(复审通过不代表对响应文件存在问题的认可,后续环节发现存在问题仍可追溯,必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复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对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谈判的投标人进行三次谈判,谈判结束后出具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采购人在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年度选商 入围单位在 有效期内,包件所属区域内各项目所需物资,可与本次谈判入围的供应商直接签订供应合同实施采购或组织竞争性谈判报价择优选择签订供应合同。
3.采购依据
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6 号);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7 号);
( 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 2021 〕 2 号);
( 8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 2021 〕 419 号);
( 9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 2021 〕 420 号);
( 10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 / 许可和认证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供货业绩 / 履约信用 / 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1) 营业范围:响应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2) 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 3000 万及以上, 报价人须提供供应商 202 3- 2025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 1 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税率为 3% 或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4) 生产能力证明:商品混凝土日产量不得低于 3000 立方米,砼运输车不低于 25 辆,砼天泵车 36-72 米不低于 5 辆,搅拌站不低于两套 180 型生产线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资格证书复印件,试验室具备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的能力。
(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 同一包件不同的响应人之间若存在直接关联关系的,所有响应文件将按照评审办法予以否决。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采购响应。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投标,具备混凝土生产厂家销售公司可以参与。
(8)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生产地址必须一致。
(9) 混凝土必须采用青石、河沙、机制砂、冀东等大品牌水泥 , 严禁使用尾矿石、尾矿砂。
(10) 搅拌站合同需提供至少 3 份近两年与房建项目合作业绩合同及开具的混凝土专用发票,且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 5 年 1 2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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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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