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渝大水务分公司2025年-2026年年度复合氯酸钠和复合硫酸氢钠采购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渝大水务分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 项目概况:复合氯酸钠和复合硫酸氢钠采购
2.3 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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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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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合氯酸钠 |
氯酸钠质量分数(NaClo3)≥28%,氯化钠质量分数(NaCl)≥5%,密度≥1.3g/cm?, |
吨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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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合硫酸氢钠 |
硫酸氢钠质量分数(NaHSO4)≥48%,密度≥1.5g/cm? |
吨 |
180 |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 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 交货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且实际供货累计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期满1年或实际供货累计总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2.6 其他: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5 年12月16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12月23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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