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预估总金额(不含税)约为人民币 60 万元,控制价以《定点维修工时及配件清单指导价》(详见本项目附件 1)各单项价格(不含税)为基准,投标人所报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90%。
4.采购需求:年度车辆维修及检测年审办理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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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格要求 |
合格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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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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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 2、3、4 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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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对该代表的单位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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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查阅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 2026 年 01 月 05 日下午 14:30 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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