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总部项目(一期)工程劳务分包已批准,招标人为浙江国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总部项目(一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4米、最大单跨跨度约30米。;
2.2工程地点:(请登录)
2.3招标范围: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总部项目(一期)工程-本工程范围内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范围内的劳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垫层浇筑、砼浇筑混凝土工程、二次结构中混凝土构件、砖胎膜砌筑及抹灰、砌筑工程、混凝土楼地面工程、钢筋工程、预埋铁件、止水钢板安装、结构模板工程、粉刷工程、油漆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其他临时设施措施以及甲方要求配合的其它劳务工作。;
2.4工期:计划施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467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2.6标包划分情况(如有):;
2.7其他内容: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按“省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标准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需具备营业执照、各类施工作业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并以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业绩在2000万元以上相关劳务分包业绩证明。;
3.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单位以及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提供2份网页截图)3、投标人不存在被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报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5时30分至2025年12月21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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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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