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厦门分公司责任险风险减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平财险厦门分公司责任险风险减量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财险厦门分公司责任险风险减量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为更好的帮助投保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拟选择2-4家优质投标人为投保企业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宣传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环保体检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工作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
注:以上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金额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发生金额未达预估数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 中标人数量: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含)以上的,则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家(含)以上9家(含)以下的,则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6家,则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6家,本项目招标失败。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服务区域:福建省
2.8 ※本项目部分细项有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负面清单,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处于冻结状态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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