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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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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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鹤峰县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两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前30天,经招标人对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与中标单位续签1年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更改合同价格,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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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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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招标人所在单位的个人保障标准内的保障商品市场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整体单价折扣率100%。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保障规模:常态餐饮按20人365天保障;大项活动按300人,年预计12天保障。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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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