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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地下车库消防改造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机关院内地下车库消防设备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济南市域内,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换,并消除安全隐患。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97029.7元;
3.最高限价:197029.7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2.项目经理有效期(使用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以及在报价供应商处报价前四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不含报价当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九)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十)报价标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须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已注册或已入库登记备案,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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