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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委托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委托代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01,683.20元 最高限价:7101683.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平招标采购-2025-25-1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委托代建项目 7101683.2 7101683.2 7101683.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101683.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位于岷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华山路以西、天山路以东;项目估算总投资81216.30万元,总建筑面积175292.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1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132.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园区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用房等;以实际为准;
采购内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委托代建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及工程相关咨询服务等招标采购及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相关单位履约的监督管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2)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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