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南岗区福顺尚都小区1-4号楼及5号楼一单元电梯及可视对讲更换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街道福顺尚都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超长期国债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福顺尚都小区1-4号楼及5号楼一单元电梯及可视对讲更换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福顺尚都小区1-4号楼及5号楼一单元电梯及可视对讲更换改造项目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3建设规模:客梯17台及可视对讲更换,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共180日历天,技术支持、电梯生产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30日内验收完毕(含取证),实际工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旧梯拆除、新电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报验、备案、售后以及其他满足电梯正常运行需求等全部工作内容。1.包括电梯本体与附属设备的制作、安装、运输、辅助材料采购、运输、安装及五年质保、五年维保。2.电梯机房整改,井道整改及地坑,厅门门口修复,智能梯控、梯内监控、电梯五方对讲、居民室内可视对讲、电动车防止进入装置、运输及安装。3.电梯现场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或吊装。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及规格说明。4、该项目为国债项目,投标人所投的产品符合国债电梯的相关要求,不符合国债要求的电梯视为不合格产品,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说明。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310821.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电梯制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额定速度涵盖本次招标要求,【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额定速度涵盖本次招标要求,【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相应品牌的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额定速度涵盖本次招标要求,【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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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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