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杭埠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海棠路与玉兰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项目现有建设预留空地约25亩,规划建设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电镀厂房,总建筑面积29089.64平方米。同步建设预留地块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蒸汽供热和车间生产废水收集输送系统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控制价为6350.705065万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来(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1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担任项目经理岗位)。
3、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项目现有建设预留空地约25亩,规划建设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电镀厂房,总建筑面积29089.64平方米。同步建设预留地块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蒸汽供热和车间生产废水收集输送系统等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资料。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请登录)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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