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询比项目为伊春电信2026年员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2136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规范伊春电信分公司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合理控制食堂物料费用支出,降低采购运行成本,同时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安全,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发生食堂安全事故,现对食堂所需的肉蛋鱼禽、蔬菜及调料等食材进行采购。具体情况如下:伊春市公司现有员工约115人,为公司员工提供午餐食材。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伊春电信2026年员工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市公司现有员工约115人,为公司员工提供午餐所需食材。
1.3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3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食材配送、搬运调换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2名,综合排名第一的成交份额1,综合排名第二的成交份额2。
序号 份额 份额比例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1 份额1 60% 138000.00
2 份额2 40% 92000.00
不含税预估总价合计(元) 230000.00
1.5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采购订单。
1.6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7付款方式:供应商结算为每月结算,每月10日前将送货单交至采购方,经双方确认后供货方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结算方式根据合同要求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1.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1.9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非off),折扣报价保留两位小数(例:70.85%),响应供应商折扣报价高于最高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终的结算单价为当日吊牌价乘以折扣,吊牌价为伊春市市区内3家正常经营的大型连锁超市商品的时令单价中的最低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响应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响应供应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2.6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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