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对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开展审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2017年起,市区维修资金使用权限下放到各区,我们通过政府采购了三家审计单位从事维修资金现场查勘、复核和审计工作,为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我们拟继续采购一家单位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需按照《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复核与咨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9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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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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