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项目: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冲洗装置直接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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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招标控制价 |
交货 地址 |
投标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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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冲洗装置 |
(参考尺寸:15m*4m),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1套 |
合同签订后,接到通知70天内。 |
无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挂账,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分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质保期内设备发生质量问题,负责修复或更换设备,待设备重新投入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逾期付款按无息处理,支付方式为电子承兑汇票。 |
49万元 |
(请登录) |
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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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型号及名称仅供参考,供应商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响应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2.报价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13%增值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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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响应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必须具有该产品生产或销售资质。
三.谈判文件的购买: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5/12/16 15:30起至2025/12/23 15:30(请登录)下载本次谈判文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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