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花街子社区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采购编码:SC01
3.采购人: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预算:1308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花街子社区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邀请供应商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七、采购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自2025年12月16日00:00至2025年12月22日23:59:59获取,获取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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