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资金,招标人为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7461)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8.授权委托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连续 3 个月),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费证明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8时30分 --- 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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