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21 12: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工程专业材料采购招标人为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系统工程专业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到东垣东路站,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全长22.43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0座,均为地下车站。设西岗头车辆段一座。合同工期:1643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为系统工程专业材料,不划分包件,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系统工程专业材料,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2.3本次招标系统工程专业材料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本次招标设置 最高投标限价。
2.2.5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能够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的物资。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的三标认证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 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一条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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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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