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智能网联建设项目三批次车路协同平台智能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选公告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智能网联建设项目三批次车路协同平台智能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选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智能网联建设项目三批次车路协同平台智能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智能网联建设项目主要为围绕高铁南片区12.3 平方公里的交通路网构建车路协同平台,为智能交通场景应用提供基础支撑,配套城市级车路协同平台建设、网络和云资源建设、应用场景建设及相关设备安装施工等。本项目三批次车路协同平台智能一体化设备采购计划采购硬件产品与软件产品若干,其中硬件产品为两台智能一体机;软件产品为一套软件功能平台。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完成产品(硬件、软件)供应工作,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深化设计、生产、定制、开发、改造、布置安装、检验检测、运维、调试、软硬件集成、试运行、数据监测、缺陷修复、维护、保修、人员培训以及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所需的产品后续基础技术支持、二次开发、功能拓展、系统更新迭代升级和其他相关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以达到实际使用需求。

(二)项目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

(三)包段划分及最高限价:本次采购分为 1 个包,最高限价为:小写¥  3350000.00 元(大写: 叁佰叁拾伍万元整 )。

(四)工期要求:

1.总工期:4个月。

2.硬件产品:自中选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4个月内完成智能一体化设备的供应,以及到货后的布置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以及其他服务工作。

3.软件产品:自中选之日起,4个月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布置、集成、调试、试运行、系统监测、基础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其他服务工作。

(五)具体技术需求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提出的特殊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智能一体机设备或大模型软件定制相关的供应业绩。

(三)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年(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含))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522553979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