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本部车辆定点清洗及汽车用品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内容:巴南片区分公司本部车辆定点清洗、美容及汽车相关用品服务单位采购,预算金额:约48万元(24万元/年,服务期2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车辆清洗(综合用车)限价为:2700元/月,车辆清洗(投递车)限价为:3800元/月,(保底每年洗车综合用车15辆、寄递事业生产用车40辆)。汽车用品限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单价限价表”进行折扣率填报,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将作否决处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7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8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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