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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与地方主流纸媒合作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与地方主流纸媒合作宣传项目(二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与地方主流纸媒合作宣传项目(二次)

2.2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与地方主流纸媒合作宣传,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三年。

2.4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

3.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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