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 委托,现就 2026年警务协勤、保安人员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标后需注册地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或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设有分支机构(投标时需附承诺),服务地必须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便于沟通、协调和开展工作。投标价格符合服务地收入水平和相关规定,能够保障安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投标人需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等项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与保安服务公司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备案审核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并提供备案审核合格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2022年度至2024年度)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少于1000人对应岗位所需人员近6个月的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
6、投标人具有从事国有铁路运输企业警务协勤安保业绩5年以上,管理1000人及以上保安队伍经验和能力,警务协勤保安人员从事过列车值乘和车站治安管理工作,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提供由服务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企业违法犯罪证明,以及由服务地铁路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涉铁责任事故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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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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