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天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2.2项目概况:为满足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和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改性磷石膏填充量需要,有效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量,保障完成磷石膏综合利用任务,从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50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装置(以下简称“天安化工厂区”),运输磷石膏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现场满足相关工作需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家。
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但各标段拟投入的运输车辆不允许重复配置和使用。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天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运输服务(标段二),本次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如下:
2.4.1投标人负责天安化工厂区磷石膏库装车、运输、卸车、磷石膏泼洒处理和因投标人原因损坏设施的维修赔偿工作等内容。
2.4.2服务地点:
标段二:运输起点为安宁市草铺街道天安化工厂区,终点为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指定区域,其中天安化工厂区到至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项目运距约7公里,该线路道路标准为四级公路(I类)标准。
2.4.3运输量要求:
标段二:天安化工厂区到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暂定运输量约180万吨。
招标人不承诺上述运量为最终运输量(以招标人最终委托运输数量及运输路线为准)。
2.4.4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地方关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工作;负责磷石膏泼洒处理、运输保障和因投标人原因损坏设施的维修赔偿工作。中标人相关运输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安全环保等部门的规定与法规要求,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发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等问题,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的或出现不符合政府部门要求情况的,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处罚。
2.4.5机械设备要求(不低于):
|
标段号 |
单个装运项目 |
运输车辆 |
装车机械 |
|
标段二 |
天安化工厂区→柳树磷矿 |
≥30 辆 |
不限定挖机、装载机,但投入的装车机械须满足作业计划 |
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运输车辆,仅限服务于本次运输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从事其他项目的运输业务(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投入的所有运输车辆、装载机械须按照相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人员进场前必须为拟派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值守、清扫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提交至招标人。
注:如经查询投标运输车辆与上述要求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运输能力须满足招标人运输计划和相关装置产能要求,服务期内投用的运输车数量在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可根据运输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招标人开工通知发出后,投标人须保证7日内所有运输车辆一次性全部进场,进场的全部车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车辆信息一致,如相关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
2.4.6合同期内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机具、车辆,须与实际投用机具、车辆相符。未经招标人许可,禁止从事本运输服务以外项目,中标人运输车辆的录入/增加/减少/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车辆调整。中标人如有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终止未付款项结算。
2.4.7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各标段中标人向招标人足额缴纳¥50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2.4.8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在安宁市境内组织全部运输车辆到场完成实地核验手续,如逾期未完成实地核验、车辆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或提供的车辆不满足“招标公告第2.4.5条”要求,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5标段二线路起止点及拦标单价:
|
标段号 |
起止点 |
预估标的量(万吨) |
拦标单价 (元/吨) |
|
标段二 |
天安化工厂区→柳树磷矿 |
180 |
5.97 |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期内运输数量(运力)达到各标段预估标的量为止(服务时间和运量谁先达到合同即终止)。
2.7质量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招标人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 须提供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 2022年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注: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按相关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
3.6未被列入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失信期内),失信供应商名单包括被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的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