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设施共计508处,其中电力迁改94处、通信光(线)缆326处、给排水68处、天燃气管道20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732万元 (6014万元+预估清概资金4718万元)
2.4 招标范围:满足宜涪高铁重庆段石柱境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三电”及管线设施的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为:所有影响宜涪高铁重庆段石柱境内范围内正线及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地上、地下“三电”及管线相关工作,包括:电力、通信光缆、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给排水管道及设施等迁改,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上述迁改引起的征地、借地、青苗赔偿等,为保证土建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工程,以及包括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2-19 12: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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