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货物操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货物操作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在海关监管的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内配合北京货站开展国际快件货物的接收、交付等操作,所有服务需符合海关及监管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2.服务需求********负责北京货站集装器及辅材、拖车拖斗等设备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和地****公司接收的货物计重后连同交接清单一同与北京货站进行交接。********负责接收北京货站货运单和货物齐备的进港快件货物****公司空侧库****公司进行交付。********预估货量:预计处理货量为19,750吨/年。3.服务标准********出港货物********交接时间原则上应在规定范围内,有其他明确要求的除外。********供应商应负责检查核对货运单号、件数、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标签、标记、无动力设备的适用性和集装器的适航性,确保交接货物符合航空安全运输要求。********供应商应对所操作的货物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并对管辖期间内的货物和设备的完好性负责。********进港货物供应商须在核收北京货站进港货物和运单后,将进港货物和运****公司空侧库****公司进行交付,留存交付凭证,并将交付凭证交与北京货站。********集装设备管理******** 使用北京货站设备时,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正常回流并避免设备失控、破损、错用等不正常情况。********在供应商操作期间,应对于北京货站代理航司的集装器、无动力设备和辅材建立流转记录台帐并积极配合北京货站对设备的调度安排和日常检查工作。4.其他********业务实施地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费用按照货物计费重量计收。********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未被“****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成立小于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安全事故。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六)具备在海关指定的快件操作监管场所满足北京货站以上服务需求的能力,需提供与该监管场所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场所操作资质文件或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 (七)提供服务的人员应接受特种车辆设备的操作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 (八)提供服务的人员须符合本业务所属行业的资质要求,持有与所从事岗位业务直接相关且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相关作业资格证、与服务所用车辆类型匹配的有效车辆驾驶证、对应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操作证等。 (九)供应商需配备适用于机场控制区的牵引车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并能够提供车辆设备的定期维保记录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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