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梅州机场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及配套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地点:(请登录)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新梅州机场04跑道仪表着陆系统/测距仪,22号跑道进近助航灯光,配套建设飞行区北端局部端安全区、巡场路、排水沟、围界等设施、迁移航向台、改造航管楼供配电、调整航管楼值班监控室,对导航台变电站、下滑台进行局部维修等。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9.94万元 (含税)。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服务期限:
1)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至完成合同全部履约内容、质保期结束为止。
2)采购方对项目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采购方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报价人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航天航空工程专业),并满足《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关于印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局【2024】22号)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样版见附录3)。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均被否决。
6.承诺同意按采购方模板与采购方签署廉洁协议。
7.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9.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点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17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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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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