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工程项目管理部委托, 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 资金或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宝山基地内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本工程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二次再热技术,降低机组煤耗;采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以上排放标准,设计采用烟气间接冷凝+再热消白工艺,满足上海市环保要求;水源取自长江水,采用直流循环,废水梯级利用;该项目具有煤电联营、替代扩建、高效减碳、绿色环保的特点,是煤电联营、智慧管控、新时代火电与新能源协同共建的示范引领项目。
2、采购范围:外围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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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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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C15 非泵 |
1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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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非泵 |
29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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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非泵 |
10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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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非泵 |
30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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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 非泵 |
160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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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0 非泵 |
18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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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45 非泵 |
1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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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品混凝土 |
C50 非泵 |
1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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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25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泵送费用及其它外加剂等费用作为附属费用单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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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6年01月至工程项目结束
5、交货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宝钢7#门宝钢厂区内中煤宝山电厂施工现场(上海电建)
6、质量要求:详见《00833DT01-LT001-C07#EST-RP-0004混凝土技术规格书》、《GB51081-2015低温环境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14902-2012 预拌混凝土》、《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 55-201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及《GB/T 50081-2019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7、其他:
1、)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以招标人(采购人)实际书面通知为准,实际数量的调整对最终合同结算价格不产生任何影响;
2、)工程项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入模温度控制所涉及的措施及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3、)本次询比混凝土约定容重:C15的为2.329吨/立方米,C20的为2.356吨/立方米,C25的为2.349吨/立方米,C30的为2.359吨/立方米,C35的为2.369吨/立方米,C40的为2.389吨/立方米,C45的为2.389吨/立方米;如有使用外加剂,则根据配合比外加剂每立方米重量,加上相应标号的约定容重,作为含外加剂混凝土的约定容重;
4、)供应商递交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本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及附件»中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内第3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的相关内容执行,并在询比报价中综合考虑及体现;
5、)中标人实施混凝土供应过程中应遵守市政、环保、消防、安保部门、采购人及业主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道路、环境和噪音等的管理规定,完全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环保等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并保证不会因此给项目带来任何责任和费用;
6、)混凝土供应过程中采购人如对某批次数量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核定方法按(GB/T14902—2012版)《预拌混凝土》计算,项目每天根据实际发生车数抽查,若约定容重与实际容重(混凝土浇灌令配合比容重)偏差小于等于2%时,当天所有车数相同标号结算混凝土方量按过磅净重/实际容重(混凝土浇灌令配合比容重)作为结算数量;若约定容重与实际容重(混凝土浇灌令配合比容重)偏差大于2%时,当天所有车数相同标号结算混凝土方量按过磅净重/约定容重作为结算数量;
7、)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若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项目现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满足条件的单位进行代替,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进入现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经过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的培训和审批,严格遵守现场的安全、交通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进行现场的调度和技术指导;
9、)其他: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付款方式,必须严格按照本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及附件»中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中3.2“合同价款的支付”的相关内容执行,做到无偏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供应商应具有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良情况。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因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信息、无经营异常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5、供应商的询比报价文件,必须充分考虑付款方式、对账周期、付款周期、调价依据等因素影响,合理响应并做到无偏差。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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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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