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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磷矿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开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远安县磷矿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开发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3-420525-04-01-582368)获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佳磷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A

2.2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谭坪村。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挖填土石方、新建挡土墙、新建钢构厂房和配套服务用房,同时配套建设相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远安县磷矿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开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跟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任务、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专业分包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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