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2025年泰港公司港研院支线、天保临港热电支线工程质量鉴定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输气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天然气管道-港研院支线项目(施工投资额约150万元)及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天然气管道-天保临港热电支线项目(施工投资额约400万元)的工程因需进行竣工验收,应对该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鉴定,以满足验收部门要求。由供应商负责上述工程的检测鉴定及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所需全部工作并协助甲方办理保税区监督质量站相关质量监督手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泰港公司港研院支线、天保临港热电支线工程质量鉴定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5339)2025年泰港公司港研院支线、天保临港热电支线工程质量鉴定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资质认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2023、2024年度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项,同类项目是指管线类工程质量鉴定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开标现场网上查询,查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供应商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0、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②供应商在投标期间未被天津泰达控股供应商不良行为公示评价为D级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评审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 --- 2025年12月1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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