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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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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隆林各族自治县旧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环城路东侧、环城路西侧、迎宾路支巷)已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24]1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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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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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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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E4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旧城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旧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环城路东侧、环城路西侧、迎宾路支巷),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雨水管道长度3848米,管径300~2000毫米;检查井112座,排水沟2753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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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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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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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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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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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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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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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2025年12月15日16时46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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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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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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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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