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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电力聊城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十三次服务授权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分包名称

主要内容

项目单位

最高限价

建设地点

备注

1

01

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

01

非新建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

变电站土建、设备基础、围墙、电缆沟、给排水、站内外道路、生产性房屋(如配电装置楼、水泵房等)、非生产性房屋(仓库、厂房、车库、医院、办公楼等)等配套设施的新建、维修、改造等土建施工

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分公司

详见另附的清单

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2

02

土建和钢结构专业分包

/

 

3

03

35kV及以上线路土建专业分包

线路基础、电缆沟、电缆井、排管、管廊等

 

4

02

线路基础工程施工

01

10kV及以下配网土建专业分包

铁塔基础、电缆沟、电缆井、排管、管廊、箱变基础、环网柜基础、配电室等

 

5

03

电缆隧道顶管工程施工

01

拉管专业分包

/

 

6

04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01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分标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分标的监理人;

为本分标的代建人;

为本分标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

3.2 各采购项目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3.2.1本次采购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参与应答,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应答人应答,详见下表:

序号

分标名称

分包名称

资格预审项目名称

对应的预审分标

对应的预审分包

1

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

非新建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

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专业分包合格分包队伍公开资格预审

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

非新建变电站土建专业分包

2

土建和钢结构专业分包

土建和钢结构专业分包

3

35kV及以上线路土建专业分包

35kV及以上线路土建专业分包

4

线路基础工程施工

10kV及以下配网土建专业分包

线路基础工程施工

10kV及以下配网土建专业分包

5

电缆隧道顶管工程施工

拉管专业分包

电缆隧道顶管工程施工

拉管专业分包

6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3.2.2部分资格预审分标还需满足以下补充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分标名称

补充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

1

/

/

 

3.2.3安全质量要求

序号

分标名称

安全质量要求

1

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

线路基础工程施工

3

电缆隧道顶管工程施工

4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说明:

已预审通过的资料在参加已预审的同一分标包的应答文件中不必再次提供,如再次提供,以提交的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专业分包合格分包队伍公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为准(业绩、人员按照本次评审办法要求提供),如相应资料等在应答截止日到期的,应提供更新资料(更新证书原件扫描件),超期并未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资格预审合格的应答人涉及更名的,应同时在技术支持文件、商务支持文件中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该支持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无以上情况的,无需提供支持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采购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评分依据为此次提交的应答文件。

3.3审核标准

3.3.1企业资质、许可等证书审核标准

(1)应答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应答人。

(3)应答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应答人需提供资质、许可证书的有效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2 业绩审核标准

(1)专用资质要求中的业绩应是应答人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可以是承包合同或依法合规的分包合同,违规转分包合同无效(包含不限于专业分包合同再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再次分包等)。同类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判定依据。

(2)应答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合同应提供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关键部分,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上关于工程规模描述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工程规模的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甲方证明等文件。

(5)服务类框架协议中标人须提供具体工程业绩合同,仅提供服务类框架协议合同不予认可。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9)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

3.3.3 施工设备、工器具审核标准

(1)应答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设备或工器具购置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并附发票信息表(发票信息表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2)应答人提供的发票扫描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应答人。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若因应答人原因导致文件中的扫描件无法辨识,则不予认可。

3.3.4项目部(项目团队)及相关人员审核标准

(1)应答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合法用工协议。

(2)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合同上关于人员业绩归属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或甲方出具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业绩证明;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发票或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4)如有多个团队人员,资质、业绩等证明文件需逐一提供在申请文件中。

(5)提供资质要求中相关人员下列证明材料:

三类人员包含“固定核心管理人员”、“固定核心技工”、“固定辅助用工”。

“固定核心管理人员”指所属单位与其签订合同、为其缴纳社保,从事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施工队长(分包队伍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是贯彻执行项目管理要求与组织现场作业的责任人)。专业分包固定核心管理人员至少含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安全员、1名施工队长,其中分标01: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的“包02:土建和钢结构专业分包”“包03:35kV及以上线路土建专业分包”还必须包括至少1名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员。固定核心管理人员还须提供①劳动合同;②本年度近3个月在社保征收部门或银行、税务代收部门出具的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在本单位缴纳,且能够体现所有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固定核心技工”指所属单位与其签订合同、为其缴纳社保及人身伤害保险,从事现场作业的骨干人员。固定核心技工应具备对应标包相关的作业能力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施工机械培训合格证明、相关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等,应提供证书复印件(遗失者可提供在线查询验证截图),无相关证书的视为固定辅助用工。固定核心技工还须提供:①劳动合同;②本年度近三个月在社保征收部门或银行、税务代收部门出具的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在本单位缴纳,且能够体现所有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在本单位购买人身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固定辅助用工”指所属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为其购买人身伤害保险,从事现场辅助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各标包相对应的作业能力,其中具备资质证书人员应不少于固定辅助用工人数的30%: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施工机械培训合格证明、相关职业技能初级及以上证书等。固定辅助用工还须提供:①合法用工协议(合同关键页含签署页且签字、盖章齐全);②在本单位购买人身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在本单位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应满足以下要求:安全生产责任险(必选)、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

①未缴纳社保的固定辅助用工的人身伤害保险,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合计不低于15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若安责险于2025年4月30日前购置且未到期的,对安责险保额不作要求,总保额仍应达标);

②已缴纳社保人员的人身伤害保险(固定核心管理人员不作要求),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若安责险于2025年4月30日前购置且未到期的,对安责险保额不作要求,总保额仍应达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固定核心技工、固定辅助用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均须投保安责险。

请各应答人确保证明材料完整、清晰可辨认,因清晰度不足或不完整造成对应答人不利的结果,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4仅分标01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的包02土建和钢结构专业分包接受联合体应答。其余分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6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4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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