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
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
2.3工程概况: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业主: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与业主签订合同范围:主厂房区域(包括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送风机室、引风机室等)、电除尘器建筑安装工程、A排外区域(主变、厂高变、启备变、事故油池等)750kV屋外配电装置、继电器室、集控楼、电控楼、间冷水泵房、启动锅炉房、干湿联合冷却塔区域、综合管架、灰库、气化风机房、机组排水槽、材料库区(含室外露天库及危废库)等。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输煤系统(部分)、水处理系统(部分)、供水系统(部分)、电气系统(部分)、热工控制系统(部分)、脱硝系统单体调试,配合完成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特殊调试、涉网试验等;物资代保管区域库区建设工作。
2.4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2月8日,1号机组并网时间2026年10月31日,2号机组并网时间2026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监理正式通知为准和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全厂用于主体工程建设的所有物资(含随机备件、专用工具、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的电梯等设备)的卸车、开箱检验、入出库登记、二次搬运(指在物资库内及乙方管理的其它临时堆放场地的二次倒运)、保管、保养、退库、随箱资料的整理、移交等相应物资代保管管理的全部工作(含业主提供的基建MIS物资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物资管理系统内数据的录入、维护工作)。
2.6采购标段划分: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基建物资代保管服务。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响应。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无效。供应商的主要人员以及授权委托人员为采购单位职工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7供应商购置标书前要在:(请登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2月16日10:00至2025年12月19日10: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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