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土建类材料采购
2.2交货地点:郑州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项目概况: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 300t/d、地沟油 50t/d。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包含预处理车间、办公楼、综合楼、配电室等建筑单体修缮,完善厂区地磅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暖通系统、除臭系统、给排水系统等,以及粗油脂储罐迁移、厂区大门更换、围墙修补、建立实验室、中控系统等。本次采购内容为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土建类材料。
2.4采购内容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砂子、钢筋、涂料等材料,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包含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提供技术资料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交货期:每批次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本项目完工。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质保期:自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2.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3.2.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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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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