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及《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纲领,紧密围绕东胜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旨在构建集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智能语音外呼、AI智能中西医诊疗、智慧公卫服务、临床智能装备及配套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健康平台。项目以医学认知人工智能为核心技术基础,综合运用智能语音交互、自然语言理解、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的全面赋能,实现在服务流程、服务工具、服务模式与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系统性创新与突破。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支撑东胜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高效、稳定运行,显著提升基层诊疗能力与服务质量,有效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降低医疗差错风险,从而全面增强东胜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与群众就医满意度。
1.2招标内容
2包:中医智能云系统、中医药大数据驾驶舱、智能四诊仪
(1)、中医智能云系统(定制):
功能要求: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中医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决策支持系统、中医四诊编辑器、中医药知识服务平台、中医智能治未病管理系统、中医临床业务监管平台、医生中医工作站系统、医共体业务配置管理系统、系统接口改造。
(2)、中医药大数据驾驶舱(定制):
功能要求:中医数字驾驶舱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可视化智能中医数据展示系统。
(3)、智能四诊仪:
功能要求:通过软硬一体化的形式实现快速采集临床四诊信息,实现舌象、面色、脉象、体质信息的数字化采集功能,系统自动提取信息进入后台进行分析,并可随时调阅查看。系统由分析主机、预装软件、舌面诊采集模块、脉诊采集模块组成。
1.3采购估算:不含税3713730.52元,含税4050400.00元(税率6%、13%)。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1.5合同有效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每个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每包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