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体检中心、控制中心、结核防治所、住院部4栋建筑物进行结构加固、内部改造、外网改造,外立面改造并进行室外场地改造等。
建设内容:建筑结构加固14800㎡,其中体检中心840㎡、控制中心3150㎡、结核防治所3750㎡、住院部7060㎡。内部改造14800㎡,包括拆除新建墙面、地面、天棚、水电工程、门窗、灯具及管线、拆消防及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等。外立面改造6650㎡,覆盖4栋建筑的外墙、门窗等部位。室外场地改造2890㎡,包括拆除工程及场地道路新建;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2.5建设周期: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0月31日,总工期29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3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
3.5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获取招标文件
5.1自2025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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