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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林草产业发展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林草产业发展项目(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2509-422826-04-01-1024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嘉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嘉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捌万捌仟元整(小写:8800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忠堡镇、坪坝营镇。
  建设规模:建设林草产业巩固发展工程,其中:中药材育苗基地400亩、黄桃种植700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20000亩、油茶产业提升7000亩;林草产业生产配套工程;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测绘、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初步概算、测绘、初勘、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相关专家论证费用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设计费(非标准设计费、竣工图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3)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的施工(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4)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415401000.00元   2.3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154010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410495000.00元,勘察设计费:4906000.00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审结果为准;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3.1.2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承接过一个(建筑或市政)EPC项目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三项中的任意两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3.1.4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1人,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均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所有拟派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或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3.1.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12-16至2026-01-05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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