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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六:红海湾发电公司锅炉燃料耦合上煤系统除尘抑尘能力提升研究与应用)公告
日期:2025-12-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标段六:红海湾发电公司锅炉燃料耦合上煤系统除尘抑尘能力提升研究与应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C9A、C9B除尘器是DSX-2型水浴除尘器,除尘器重量:2T,耗水量:2T/h,设计风量7500m3/h。两除尘器布置在T6转运站3层及4层区域。

C14A除尘器原来配的是DBB-4.6A型高压干式静电除尘器,采用双电场立式结构,电场采用L型阳极板和管状针刺线,设计风量14000m³/h,出口含尘量90mg/m³。C14A除尘器本体安装在3号炉煤仓间顶部(标高49m)区域,已停用,未拆除。

C6B、C6C、C9A、C9B为2008年投用的普通导料槽,C13为2011年投用的普通导料槽。

C14A为2014年投用的无动力导料槽,C14B为2014年投用的双层导料槽。

目前上述C14A静电除尘器内部电场部件腐蚀、老化严重,除尘效率严重下降,排放指标为90mg/m³,已远远超过《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mg/m³。现有的静电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不满足“GBZ/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强制性标准的最低要求,除尘器内部容易积粉自燃,风险很高。根据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6.9.9 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根据我厂#3炉煤仓间改造成湿式静电除尘器的成功经验,申请将C14A静电除尘器改造为湿式电除尘器,拆除原有C14A静电除尘器和管道,原址安装出力能力更大的湿式电除尘器,优化管道布置,除尘器本体、管道、电场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楼梯及支架采用镀锌材料;将C14B导料槽改造成无动力导料槽,将C14A导料槽加长3米,与C14A除尘器对接。

C9A、C9B水浴除尘器设计风量只有7500m3/h过小,目前老化严重,除尘效率严重下降,已不能满足生物质掺烧要求,申请将其拆除,更换成不小于14400m3/h风量的大出力多管冲击式水浴除尘器,提高除尘能力;

将C6B、C6C、C13、C9A、C9B、C14B普通导料槽升级成无动力导料槽,将C14A导料槽加长3米(与C14A除尘器对接),在上述所有导料槽出口处布置PTFE防扬尘挡帘,导料槽尾部升级成密封箱,以组合手段提升抑尘能力。

本升级改造项目是为了适应输煤系统使用易自燃高挥发分煤种及生物质掺烧的要求,同时满足输煤系统环境粉尘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电力行业劳动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设备到货。

2.3交货地点:(请登录)

2.4招标范围:研究并选型适用于生物质输送场景的水浴器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还包括技术服务,项目成果总结等,应根据课题特点进行相应的研发。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机容量600MW(或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湿式静电除尘器及水浴除尘器供货业绩各1个或以上,且均已成功投运。并提供相应的粉尘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具有CMA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12 月 15 日至2025年 12 月 22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 月 6 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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