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溜姑乡外坪子(以上设备先供一套至该处,其余两套地点待定;具体送货清单及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供货时间及质量要求
3.1供货时间:中标后20日历天交付第一批次货物。供货完毕后供应商需将所有配送设备卸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2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供应商将所有采购仪器设备移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保修期为一年,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以实际设备收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供应商。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5.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5.9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管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00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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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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