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GL【2025】1208-06 项目名称#****局洛阳公安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全年保障机关工作人员一日三餐饮食,以及临时性餐饮服务(临时性餐饮服务不再另计服务费),工作日日均就餐人数在300人次以内,单次最高就餐人数在150人次以内;(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服务期: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6)服务地点#****局洛阳公安处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聘用的厨师中至少1人具有厨师类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达到相应等级水平。食堂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根据#****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必须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管理,并严格遵守采购人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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