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项目名称: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食堂、倒班宿舍、2#非机动车停车棚及零星工程跟踪审计单位
1.2招标人: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造价咨询项目名称: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食堂、倒班宿舍、2#非机动车停车棚及零星工程跟踪审计单位。
2.2 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庆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食堂、倒班宿舍、2#非机动车停车棚及零星工程至交付给使用单位的所有实施内容,包括不限于总承包工程以及后期可能需要的电梯工程、通信工程等项目所有配套工程。
2.7 投资估算:3800万元
2.8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出具最终审计(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受托人需配合委托人或政府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及结算完成后的复审工作)。
2.9 招标服务内容: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2.11.1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费率和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收费、审计核减收费为不可竞争收费;(2)基本收费的收费基础为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7‰)*60%;(3)工程造价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超过10%以外部分=(核增部分×5%+核减额超过10%外部分×5%),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招标人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
2.11.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费率和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收费、审计核减收费为不可竞争收费;(2)基本收费的收费基础为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7‰)*60%;(3)工程造价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超过10%以外部分=(核增部分×5%+核减额超过10%外部分×5%),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招标人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
2.11.3评标办法: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
3.3 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工程投资额1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业绩。履约中项目业绩均予认可,已完成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成果文件出具日期为准。履约中的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1月06日17时30分前,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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