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施工项目2025年-2026年(第三批)设备材料(光缆定位监测智能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人拟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施工项目所需的光缆定位监测智能分析系统。
2.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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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名称 |
采购设备最低参数要求 |
预计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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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缆定位检测智能分析系统主机 |
——标准的 Webservice 接口可以和系统进行对接。配置资源可以 EXCEL 格式导⼊,导出; |
6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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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缆定位检测智能分析系统-12路模块 |
——光路接口:12 路 ST、FC,可根据现场定制; |
12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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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缆定位检测智能分析系统-远端模块 |
——波长范围/M1310+1550Port:1260nm~1580nm |
12 |
个 |
注:本次采购清单中所述设备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我部将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项目实际设备需求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按实结算。
2.3交货期/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拟与采购成交供应商签订单价框架协议,适用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机电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4质保与技术支持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如需现场维修,省内分公司站点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硬盘更换、固件升级、系统优化等服务,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2.6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6采购人不接受被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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