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主体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共同参与,采购结果适用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代管路段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日常工作开展需求,需租赁6台公务用车、6台生产用车用于茶常株洲段和醴娄株洲的收费
站及管理所的生产工作。
2.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服务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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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汽车类型 |
车辆参数要求 |
预计 数量 (台) |
含税最高 限价单价 (元/月/台) |
含税最高限价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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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轿车 |
*1.车龄1年以内,自动档、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无大修、无重大事故。 *2.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车价15万以内。 *3.动力性能:排量1.5升及以上;5座及以上。 4.品牌不低于:日产轩逸、大众朗逸,荣威i5自动档。 *5.其他要求:出租方必须为出租给承租方的车辆购买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及车损险,保费由出租方承担,且确保保险的连续性。车辆承租期间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均由承租方承担,车辆相关保险费用、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由出租方负责。 |
5 |
3100 |
237000元/6个月 |
所租车辆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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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车 |
*1.车龄5年以内,中大型车、自动档、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无大修、无重大事故。 *2.公里数不超6万公里,车价25万以内。 *3.动力性能:纯电车续航里程不低于300KM;增程式综合续航不低于1000KM。纯油车排量不超过1.8升。 4.品牌型号不低于:广汽传祺E8、别克GL8、大通大家9。 *5.其他要求:出租方必须为出租给承租方的车辆购买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及车损险,保费由出租方承担,且确保保险的连续性。车辆承租期间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均由承租方承担,车辆相关保险费用、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由出租方负责。 |
1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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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皮卡车 |
*1.车龄1年以内,燃油车,中大型车、自动档、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无大修、无重大事故。 *2.公里数不超过6万公里,车价15万以内。 *3.动力性能满足:排量≥2.0L,涡轮增压柴油发动机,具备四驱模式,最大功率≥140kW,最大扭矩≥360N·m,额定载质量≥500kg; 4.车型不低于:吉利雷达RD6、长城金刚炮、江铃域虎7、东风(国6柴油版),大通(国6柴油版)。 *5.其他要求:出租方必须为出租给承租方的车辆购买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及车损险,保费由出租方承担,且确保保险的连续性。车辆承租期间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均由承租方承担,车辆相关保险费用、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由出租方负责。 |
6 |
3000 |
注:(1)总价上限价按6个月计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数量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存在因合同签署单位因需求数量增加或减少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可能性,请供应商自行考虑响应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人提供的租赁车辆需满足性能描述要求,以上*号内容为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不允许负偏离,采购需求人将按照上表要求进行验收,如交付的车辆或服务在任何一项带*号的关键技术要求上验收不合格,采购需求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要求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 交付期限:租赁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派车通知3天内安排首批需交付车辆。
2.5 车辆供应地点:以湖南省内为主,供应商应具有协调调用省外服务车辆的能力。
2.6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需求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和需求部门的要求。
2.7 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8 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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