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亮化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货物)
2.1 采购内容:亮化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采购预算:929,000.00 元人民币(注:①本价格包含货物价格、安装、运费、税金及增值税发票等费用,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首次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2.4 交货期:2025 年 12 月 26日全部交货并完成安装
2.5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运粮河服务区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
2.7验收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详见技术标准,采购人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8货物全部进场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 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供应商需为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2年 12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意向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可行供货安装方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 年 1 2月 16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12月19日 0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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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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