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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内容 |
中标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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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慈瑞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源启慧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源启初心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走马楼酒店有限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标。具体详见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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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市江北开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慈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旅游服 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专项债资金专户招标,具体详见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债使用结束止(服务期限不超过六年,若服务期限已满六年,专项债使用还未结束的,则对此专项债资金定点存放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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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古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标,具体详见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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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莲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基本户开户行招标,具体详见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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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开投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公款存放,具体详见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江北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江北区设置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9:00 至2025年12月24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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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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